时间 | 工作事项 | 个人填报 | 单位填报 |
6月30日- 7月7日 | 1.启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代表作外审工作。 2.成立本单位评聘工作相应机构,报人事处备案。 3.申报正高级人员准备材料、申报、填写表格。 4.申报正高级人员按要求提交学术检索的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电子版及外审相关材料。(申报人员向各单位报送相关表格、实证材料原件。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接收材料。 各有关单位安排组织学术检索、反馈检索结果。各单位负责审核确认申报人负责确认论文、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 1.参评人员承诺书; 2.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相关表格;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等材料。 | 1.7月3日前,各单位评聘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交人事处备案。 2.7月7日前提交参评人员承诺书; 3.7月7日前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相关表格及资格审核表中体现原件材料; 4.7月7日前提交《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表中体现原件材料(注:提交3件代表性成果。须匿名提交。申报人成果材料一经报送学校,不得更改)。 |
9月29日- 10月10日 | 1.召开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会议,部署评聘工作安排。 2.各单位传达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评聘工作。 3.启动正高级以外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4.申报人员准备材料、申报、填写表格。 5.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准备要提交学术检索的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电子版。 | 1. 参评人员承诺书; 2. 专任教师岗位填报材料; 3. 专职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岗位、教辅系列岗位填报材料; 4.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确认表》。 |
|
10月10日前 | 1.申报人员向各单位报送相关表格、实证材料原件。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接收材料。 2.各有关单位安排组织学术检索、反馈检索结果。各单位负责审核确认申报人负责确认论文、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
|
|
10月11日 | 1.各单位将审核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评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资格审核一览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处。 2.各单位将审核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岗位、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岗位、教辅系列岗位》一式两份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报人事处,人事处交由审核组审核。 3.学术成果检测部门(图书馆)提供论文检索及著作查询结果。(以实证原件为准,无原件的结果不予认可。) 4.各教学单位准备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工作。 |
| 1.参评人员承诺书; 2.《山东艺术学院申报评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资格审核一览表》; 3.《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岗位、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岗位、教辅系列岗位》及审核表中体现的成果原件; 4.论文检索检测表、著作查询表。 |
10月15日前 | 向各单位反馈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资格审核表的复核结果。 |
|
|
10月15日 - 10月17日 | 1.各教学单位10月15日在本单位公示教学水平评价排序。(正高,副高分别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各教学单位10月17日将审核公示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公示情况汇总表》及表中体现的原件报人事处,人事处交由审核组审核,一经报送学校,不得更改。 |
| 1.《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 2.《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公示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三份); 3.本单位内公示照片。 |
10月17日- 10月22日 | 1.10月22日前向各教学单位反馈《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复核结果。 2.10月20日各教学单位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原赋分方案),各教学单位需将本单位审核后的赋分审核表并在本单位公布。 3.有申报专职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岗位、教辅系列岗位相关单位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成果审核表》。 |
|
|
10月24日 | 将填写审核公布后的赋分审核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交由审核组审核,一经报送学校,不得更改。 |
| 1.教师系列--《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审核表一式三份); 2.辅导员系列、教辅系列--《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成果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审核表一式三份); 3.本单位内公布照片。 |
10月30日 | 1. 各教学单位工作组织专任教师岗位民主评议和教学工作水平赋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 各单位组织辅导员岗位、教辅系列岗位教师岗位民主评议和工作水平赋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
| 1. 民主评议打分表; 2. A档次推荐选票(专任教师系列使用); 3. 其他档次打分表(专任教师系列使用); 4. 工作水平打分表(思政教师工作能力评价工作使用); 5. 六公开监督卡; 6.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民主评议、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呈报表》; 7. 本单位内公示照片。 |
11月7日- 11月11日 | 1.11月7日前专业学术成果审核组向各教学单位反馈审核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 2.11月7日各教学单位依据反馈后的赋分方案计算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的总分,并将赋分方案进行公布,同时将计算后的总分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
| 1. 《各单位申报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总成绩公示情况汇总表》; 2. 公示总成绩汇总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及存放实物原件地点公示的相关照片。 |
11月13日 | 1.11月13日各单位召开推荐专家组会议,确定最后上报推荐结果。 2.11月13日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天。 |
| 1.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推荐选票; 2.专家评审(推荐)小组确认表; 3.《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专家评审(推荐)呈报表》; 4.公示呈报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及存放实物原件地点公示的相关照片。 |
11月17日 | 学校进行分学科组评价,并召开评委会,对各系列上报人选进行评议表决。 |
| 1.《正高级岗位申报学科组呈报表》; 2.推荐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