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事项 | 填报提交材料 |
8月21日 | 向各单位反馈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资格审核表的复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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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8月30日 | 1.各教学单位8月23日在本单位公示教学水平评价排序。(正高,副高分别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各教学单位8月26日将审核公示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公示情况汇总表》及表中体现的原件报人事处,人事处交由审核组审核,一经报送学校,不得更改。 3.在此期间,随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复核结果。 | 1.《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任教师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 2.《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公示情况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三份); 3.本单位内公示照片。 |
8月30日- | 1.各教学单位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原赋分方案),各教学单位需将本单位审核后的赋分审核表 公布。 2.申报专职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岗位及其他系列岗位的相关单位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成果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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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 将填写审核公布后的赋分审核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交由审核组审核,一经报送学校,不得更改。 | 1.教师系列--《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审核表一式三份); 2.辅导员及其他系列--《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成果审核表》及审核表中体现的原件(审核表一式三份); 3.本单位内公布照片。 |
9月5日 | 1. 各教学单位工作组组织专任教师岗位民主评议和教学工作水平赋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 各单位组织思政教师岗位及其他系列岗位民主评议和工作水平赋分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 1. 民主评议打分表; 2. A档次推荐选票(专任教师系列使用); 3. 其他档次打分表(专任教师系列使用); 4. 工作水平打分表(思政教师及其他系列工作能力评价工作使用); 5. 六公开监督卡; 6.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民主评议、工作水平评价赋分呈报表》; 7. 本单位内公示照片。 |
9月10日- 9月14日 | 1.专业学术成果审核组向各教学单位随时反馈审核后的《山东艺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术成果赋分审核表》。 2.9月10日各教学单位依据反馈后的赋分方案计算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的总分,并将赋分方案进行公布,同时将计算后的总分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1. 《各单位申报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总成绩公示情况汇总表》; 2. 公示总成绩汇总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及存放实物原件地点公示的相关照片。 |
9月19日 | 1.9月19日各单位召开推荐专家组会议,确定最后上报推荐结果。 2.9月19日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1.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推荐选票; 2.专家评审(推荐)小组确认表; 3.《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专家评审(推荐)呈报表》; 4.公示呈报表、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及存放实物原件地点公示的相关照片。 |
9月26日- | 学校进行分学科组评价,并召开评委会,对各系列上报人选进行评议表决。 | 1.《正高级岗位申报学科组呈报表》; 2.推荐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