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试行)》(山艺院字[2021]110号)已经学校研究通过。请做好文件的传达与学习,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组织观念和劳动纪律观念,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与创作、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考勤与教职工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做好教职工考勤情况的报送工作。
人事处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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